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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廉洁校园     做“四有”教师

——青岛一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2018年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精神、《中共青岛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重要内容以及《青岛一中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青岛一中党委利用5月份“廉洁校园建设月”开展系列活动,旨在将青岛一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实。

5月15日,青岛一中党委副书记刘丽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会精神。刘书记指出,所有党员教师必须坚持廉洁从教,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提高自身修养,树立“拒腐防变”的意识。王校长对“廉洁校园”建设工作进行了强调,他要求所有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及身边人,将“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

作为学校党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王校长、刘书记一起与其他校级干部分别签订了《青岛一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各校级领导又分别与分管处室、年级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级)。

随后,学校党委利用5月党务工作例会,召开青岛一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刘书记就我校五月份“廉洁校园”建设活动中的主题党日活动对各党支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支部要用签字背书的方式,明确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作为党员要按照《党章》要求,不忘入党初心,牢记党员使命;作为基层党员,要树高尚师德,规范从教,廉洁从教,学高身正,持之以恒。全体教职工要签署三级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刘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分别和四个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所有兼职党务工作者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从教,带头敬业奉献,不愧对党员身份。

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各党支部积极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日活动。四个支部书记王峰、贺宁、于贤辉、孙忠林向每位党员进一步传达了《青岛一中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和要求。四位支部书记逐一与所在支部党员签订责任书,切实保证每个党员都时刻铭记“廉洁从教”的意义,提升党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每位教职工要做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收受家长及学生礼金、礼品;拒绝在辅导机构从教;坚持教学中的“十要、十不要”原则;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其他教师“廉洁从教”。

5月29日上午,学校隆重举行“青岛一中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签字仪式”,保证廉洁从教的思想在全校范围内落地生根,入心入脑。王校长和每一位教师在学术报告厅面对面郑重签下《廉洁从教,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承诺书》。随后,老师们来到教学楼前,在鲜红的横幅上,郑重写下自己的名字。这个活动使我校廉洁从教和反腐败建设进一步做细、做实。

自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以来,青岛一中秉承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传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调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采用钥匙工作法,主动查找原因,积极寻求方案,及时进行解决。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青岛一中严格贯彻落实,调研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针对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等问题,令行禁止,以签订责任书、签名的形式表达态度。青岛一中党委将会继续按照“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教育思想,按照习总书记“四有”好教师要求,无私奉献,不慕名利,不慕荣华,为建设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的青岛教育而努力奋斗。

撰稿:吕卓雅





【发布时间: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