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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

—— 青岛一中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开展,11月 9日,青岛一中理论中心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本次学习由青岛一中副书记郭文雯领学,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方式进行,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总结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实施工作经验,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

  会上,郭书记带领大家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提到: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下一步,青岛一中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传承好、弘扬好爱国主义精神。

   

   

  撰稿:刘晓艺

  审核:王笑寒

   

   





【发布时间: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