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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四)

  10.青岛一中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青岛一中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 严贤付

  副组长: 刘丽、崔桂利、鞠振国、郭文雯

  成   员:任军涛、孙忠林、宫德强、王峰、贺宁、于贤辉、孙佳玢及各班主任。

  二、整治措施

  l、突击收缴管制刀具,消除校园内安全隐患。学校组织学生处、总务处、班主任老师深入学生教室及校内的公共场所,对学生中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依法收缴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使之常规化,消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发生的涉刀违法事件。

  2、建立举报制度。教育并鼓励学生及时举报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并对举报人给与保密。

  3、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门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学校门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严防社会上无业人员进入校园。切实预防校园内涉刀案件的发生。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生命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学生关注健康、珍惜生命的意识。通过开展班会、建设班级展板、校园文化阵地宣传管制刀具的相关知识,杜绝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现象,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素质与预防应急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对在排查中收缴的管制刀具及违禁物品要逐一登记并查清携带者的动机、目的,对情节较轻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审件。

  2、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责任,也是学校的责任。要上下重视、师生齐心、群策群力,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

  

  11.青岛一中安保防恐防暴应急预案

  为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氛围,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安保防恐防暴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千家万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我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四防”教育,即以“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消防、突发事故的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议程,确实抓紧抓实,加强学校安全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学校校长要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主管校长(含负责人)要对本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责任。

  3、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师生的法制观念。

  4、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预先准备。

  5、加强门卫安保工作,要增强门卫力量,落实门卫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决杜绝陌生人进入校园。

  6、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来源登记、索证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测工作。严格管理,严禁陌生人进入学校食堂。

  7、加强教学楼、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爆炸、防燃烧工作。要加强安全巡逻工作,重点加强食堂、宿舍、教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不让任何可疑之人进入重要场所。切实加强学校各重要场所防爆炸、防燃烧、防投毒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保及防恐防暴工作。

  组 长:严贤付

  副组长:鞠振国、孙忠林、孙佳玢

  成员:全体班主任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四、相关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旋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闻,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闯。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              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旄,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问向领导报告。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              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 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 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

  

  12.青岛一中预防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或其他暴力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领导小组。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距离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领导小组。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救助电话。

  2.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小组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

  3.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现场防护组:鞠振国 、任军涛

  疏散引导组:于贤辉 、王峰

  通讯联络组:贺宁、各班主任

  现场救护组:尹丽 、谢洁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欺凌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欺凌,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侵害人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如情况严重,现场防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 

  5.如有人员伤亡,现场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6.协助警方阻止欺凌行为的最后实施。   

  7.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8.纪律处分,教育惩戒。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3.青岛一中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有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灾难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主要包含: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殊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严贤付

  副组长:鞠振国

  组              员:孙佳玢、孙忠林、于贤辉、王峰、常云龙。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

  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班主任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  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

  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班主任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