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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世之经纬,崇国之重器

——青岛一中2017级党支部开展宪法学习主题党日活动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世之经纬、国之重器,必须尊崇,必须遵守,必须维护。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近日,市教育局向各学校下发了《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两本法律文献。为使党员率先成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实施宪法的模范, 2017级党支部开展了宪法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本次活动由2017级党支部书记于贤辉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员和教师的双重身份责任重大,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于书记在发言中强调,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熟悉宪法修改相关问题并能够发挥宣传、普及的作用是作为党员中的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的。

近一阶段,我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廉洁从教”深入人心。2017级党支部宪法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无疑是建设“廉洁校园”的重要一环、关键一课。

会上,党员们围绕新修订宪法相关内容展开了宪法阅读和讨论发言,这里有精辟独到的见解,也不乏深入浅出的举例讲述,是宪法学习常态化的良好开端。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是宪法的灵魂,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做到身体力行,更要做到会讲法、能普法,将宪法学习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当中。通过此次会议,党员教师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宪法的重要性,找到了宣传宪法修订案的着力点,使“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又达成了新的高度。

部分党员的学习体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精神,并在日常的教学中潜移默化的传授给学生。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民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都要以宪法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在教育教学中,我们要以身作则,爱国守法,因为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导力量,因此我们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将宪法意识贯彻到自己的教育教学和实际生活中去。同时,教师还要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

通过本次学习,我对新修订的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知法和守法相结合,用实际行动践行和拥护宪法。

高一党支部王璐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中国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宪法内容的部分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作为党员中的教育工作者,我们有义务明确宪法与生活是如何息息相关的,并将其渗透到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当中。达成宪法教育与学校法治教育体系的有机衔接至关重要,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普及宪法是我们的责任。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教育工作者必当放在心上、走在前列。

高一党支部曾雪娜

习总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活动中的伟力作用,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行动起来。作为一名党员教师,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带头尊崇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学习,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模范。同时,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自觉依法办事。在日常教学中,我们应当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学会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高一党支部慕晓腾

撰稿:曾雪娜





【发布时间: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