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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艺术专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青岛一中艺术专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自1998年艺术班成立以来,我校艺术生在历年高考及各类大赛中屡创佳绩,创造了多年艺术高考100%达线的喜人成绩,在北京、上海等各著名专业院校当中积攒下了很好的声誉。但也有部分学生存在专业成绩不突出或文化课基础较差,学习习惯不好、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引导,导致厌学、违纪,以致高考成绩不甚理想,甚至造成人格缺陷。为了对艺术生群体进行更卓有成效的管理,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在借鉴大学导师制的基础上,决定在我校推行艺术专业导师制。

  一、导师制的内涵

  导师制起源于英国,并成为英国高等教育中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措施,成效显著,为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所仿效。随着时代的发展,导师制也被我国不少中学接纳并采用,如北大附中艺术特长班。“导师制”是指学校通过聘请任课教师和校内外优秀的教育教学人员,对少数学生根据其个性特长、学习状况、智力水平、心理状态等各方面发展的要求,通过开展生活、学习规划,训练、竞赛指导,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疏导等工作,以最大限度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为培养全方位、高素质、身心健康的人才打好基础。

  我校导师制培养模式的内涵是:学校聘任专业训练教练担任专职导师,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对特长生进行常规管理、专业训练和文化课程方面的指导,提升学生在文化学习和专业训练中的水平,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形成专业化的导师团队和一支专业水平过硬、文化成绩较好、品德优良、心理健康的特长生队伍。

  二、导师制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我校艺术生教育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亟需通过推行导师制予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教师与文化课程教师之间认识不统一,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事,互不干涉,甚至发生矛盾和冲突的现象。

  2、管理不到位。重“赛前”短期管理,轻“全程式”系统管理,学生的特长与文化学习呈畸形发展。

  3、教育力量整合不够,导致资源欠缺。学校在教学管理、德育工作、生活管理、心理教育等方面缺乏整合力度,使得校本资源利用不足或浪费现象,不利于特长生的发展。

  三、导师制工作机制及专业分配

  学校成立特长生管理领导小组和导师团队工作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艺教办、教务处、学管处、教科处、年级主任、班主任、音美教研组长担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制定特长生管理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管理制度,开展导师团队建设和特长生评价,对导师团队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组织相应研究工作。

  导师团队工作小组由各专业教师组成。专业教师负责本专业所有学生,从学习、训练、生活三个层面开展工作,对特长生的文化课程学习、专业训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开展进行管理、培训和辅导。导师团队应制定艺术生管理细则、评价细则,指导每个学生开展自我管理与评价。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中向领导小组总结汇报工作进展与落实情况,期末总结汇报,反映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定时组织艺术生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帮助艺术生在提高训练成绩、文化成绩,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品质,在德智体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根据我校录取实际情况,各专业配备一至两名导师,名单如下:

  西洋管弦:张欣

  键盘:夏敏

  声乐、音教:李婷

  民族乐器:厉艳妮

  表演、播音主持:孙小斐

  舞蹈、模特:李旭

  绘画:尚青鲁、褚晓璐

  书法:戴彦

  四、导师的基本职责

  1、指导对象确定以后,导师必须多方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特长、家庭背景等情况,在各方面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为接受指导的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受辅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

  3、关爱学生,建立亲密友好的师生关系。要有强烈的育人意识,要保持与学生的经常接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4、凡是涉及学生的教育问题,导师要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共同完成。与班主任和其他科任教师随机交流指导情况、工作经验。

  5、建立家长联络制度,定期与家长取得联系,与班主任共同家访。每月至少一次电话联络,每学期至少一次家访。导师与家长的联系过程中,要严守师德规范,维护教师和学校形象。

  6、建立心理辅导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情况,定期与学生交流,每周至少与被指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关注学生变化,对学生的过错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切勿挖苦、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取得的进步,提请班主任和学校进行表扬。

  7、接受学生咨询,指导、帮助学生安排新学期适合于自身特点、能力、素质和成长目标的学习计划的制订及实施。推荐或指导学生的课外阅读、交友。

  五、工作考核

  每学期期末将从学生进步情况、导师制落实情况(相关记录)及由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具体为:

  ①学校测评占30%,主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导师建立的工作手册进行检查评比进行打分;

  ②学生测评占40%,学生从导师的指导方法、指导态度、指导次数、指导效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为各个受辅导学生测评分数的平均分值;

  ③家长测评占30%,家长从导师的理论水平、工作态度、沟通次数、育人效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为各个家长测评分数的平均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