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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体育课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课安全

  1.体育教师必须树立起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事故紧急处置能力,因为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能把握重点关键。

  3.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4.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消除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

  5.体育教师应及时通过班主任对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实状况进行全面了解,授课时从参加项目到训练要求因人而异,特殊情况区别对待,忌一刀切。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

  6.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操场,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负责人,安全员、体育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握重点给易发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场地上的学生以更多关心与指导。

  7.几个体育教师带班同时合用一个操场授课时,应事先互相通气,划分好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授课项目内容,授课时事先提醒同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如投掷区等),并做到相互照应,免生意外。

  

  (二)体育活动与课外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活动课一般安排在下午最后一节课,一定要列入课表,既可保证活动时间,更可责任到人。

  2.一个班级活动时,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3.同一年级几个班级同时活动时,应按班指定活动项目内容,在指定区域活动,并有班干部组织进行。

  4.分散活动前先集中,做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5.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在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

  6.运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中,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有老师组织、领导情况下有序进行。

  

  (三)运动会安全

  1.成立运动会领导班子,制订运动会实施计划,根据学生男女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确定运动会项目,编排运动会程序做到科学管理。

  2.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寡排定一定数额的体育老师担任诸如运动员报到点名、带队入场、发令记时、记名次、各项裁判纠察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3.各个项目竞赛在开始前视情况不同,负责该项目的教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用的运动器材,并教育或组织参赛学生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4.各个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他竞赛区。

  5.划出观赛区。观赛区要远离竞赛区,让同学按班、按年级观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赛区;同时组织一定数量学生干部担任运动会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观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6.运动会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监守始终,随时应急,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