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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一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初试、面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2020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因心理教师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本次招聘增加初试环节。增加初试的招聘岗位于7月11日(星期六)进行初试,7月12日(星期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定于7月13日(星期一)进行。现将初试、面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试和面试
(一)报到时间、地点
1.初试报到时间:7月11日(星期六),根据《初试分组及初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初试应聘人员7:00报到。
2.面试报到时间:7月12日(星期日),根据《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面试应聘人员6:30报到,应聘人员全天在考点封闭面试。
3.初试、面试报到地点:青岛一中(青岛市市南区单县路46号,乘公交车2,220,223,301,305,320到西镇站;乘25,304,316,321到西康路站;乘202到青岛一中站)
(二)初试和面试安排
1.初试。初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初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30人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面试题目分为说课、答辩两部分。面试的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三)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当天通过学校网站(http:// www.qdyz.com)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http://www.qdyz.com)公布。
(四)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20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缺一不可)。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证件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
二、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地点:
1.审查时间:7月13日(星期一)9:00-11:00
2.审查地点:青岛一中(青岛市市南区单县路46号)
(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2020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资格审查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http://www.qdyz.com)
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可通过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qingdao.gov.cn/)“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专栏或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qingdaojy/leader/qingdao.html)交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交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16: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7月18日14:00。
 
附件:1.初试分组及初试时间安排表
2.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3.应聘人员守则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 
 2020年7月6日

附件1

初试分组及初试时间安排表

 

初试组号招聘岗位初试时间备注
1组心理教师7月11日上午

 

 


附件2

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面试组号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备注
1组心理教师7月12日全天面试 


附件3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报到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20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缺一不可)。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证件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应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设备等,并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初)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
3.应聘人员按面(初)试组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初)试序号进行面(初)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备课室提供稿纸,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初)试考场。备课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备课教材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结束可携带备课稿纸说(讲)课,面试结束后备课稿纸交给考官后方可离开。
5.应聘人员面(初)试时应向考官说明自己的应聘岗位和面(初)试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根据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面(初)试规定时间用完后须立即停止答题。
6.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应聘人员面(初)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公布成绩后带好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离开备课室、考场时不得将教材、资料、物品等带走。
7.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初)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