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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中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五)

  14.青岛一中食物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贤付(校长)

  副组长:郭文雯(工会主席)

  成  员:刘丽、崔桂利、鞠振国、任军涛、贺宁、孙忠林、张婉婷、舒渝、山水、王峰、于贤辉、孙佳玢、常云龙、宫德强、李琦、尹丽

  2.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①救援调度组(孙佳玢、尹丽):

  职责:负责将致病人员以最快捷的方式、途径送医疗机构救治。

  ②调查配合组(孙忠林、王文军):

  职责:负责配合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准确统计致病人员,保护好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③警戒保障组(孙忠林、孙佳玢):

  控制和维护事件现场秩序,协助维护救治单位的秩序。

  ④善后处理组(郭文雯、张婉婷):

  做好中毒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⑤舆情应对组(鞠振国、山水):

  及时收集事件情况,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联系电话:82734198,联系人:王璐)和卫生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18863921851,联系人:鞠同勇)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整,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应急状态的解除和总结报告

  1.应急状态的解除

  确认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重新恢复正常状态时,由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2.总结报告

  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总结分析应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青岛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日常预防工作

  1.加强风险点控制。

  按照食品加工过程,明确风险点和责任人,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①原材料采购控制措施: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②储存控制措施 :库房储存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三期”并在保质期内,无腐败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类存放,并有生熟标识。

  ③粗加工控制措施: 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食品应分池清洗,清洗过的食品不落地存放。

  ④热加工控制措施 : 烹调前检查食品、调味品质量,食品以及隔顿食品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⑤备餐控制措施 :备餐前关闭销售窗口,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人为投毒;提前开启紫外线消毒灯进行消毒,不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⑥用具和餐具清洗消毒控制措施:每餐收回的餐具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餐具清洗消毒应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消毒后的餐具用具放于保洁橱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⑦工作人员个人卫生控制措施:持健康证上岗 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工作帽前延遮发,穿着干净工作服,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

  ⑧虫鼠害控制

  控制措施 : 保持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发现虫鼠害及时杀灭。

  ⑨生产环境

  控制措施:每餐结束后及时清扫,保持生产环境干净卫生。

  ⑩留样控制措施:每餐菜和主食必须留样,标明日期和早中晚餐字样,及时登记台帐。留样食品应放在专用冰柜,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 (加盖加模 )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克,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

  2.加强日常管理。

  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 ,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 ,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

  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

  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 )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 ,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事故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员工中毒或者其他食原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原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报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5.青岛一中校园消防安全预案

  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库房、实验楼、宿舍楼等场所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学校所有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所有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库房、实验楼、宿舍楼、体育馆、艺术楼等各处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进行两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严贤付(校长)

  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鞠振国(副校长)

  成员:孙佳玢、舒渝、孙忠林、宫德强

  (1)灭火行动组:由学校总务主任孙忠林任灭火行动组长、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校消防队担任灭火业务。

  (2)通讯联络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张婉婷担任组长,电教老师和年级主任任组员。

  (3)疏散引导组:由学校教务主任贺宁组长,学校团委书记和班主任任组员。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学校学生处主任孙佳玢任组长,学校卫生室老师担任组员。

  (5)后勤保障组:由学校总务处副主任宫德强任组长,各处室职员任组员。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条例”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安保处、校长室。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源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1、安全疏散场地:教学楼前及操场。

  2、按照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学校安全组长、副组长和班主任组成的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八、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4、学校安全副校长事后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